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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特许人不向 ISS 支付商标转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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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14: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授予特许经营权时,特许人无需缴纳ISS——服务税。这一决定对美国快餐连锁店赛百味有利,该公司的巴西总部位于圣保罗。圣保罗法院了解到,该业务并不属于提供服务。



第六公共财政法院法官 José Roberto Escutari Tomé de Almeida 于 电报数据 周二(11/10)批准了由Lottenberg Advogados律师João Marcos Silveira 和 Fernando Kasinski Lottenberg代表的 Subway 在履行职责令状中提出的请求协会办公室。阿尔梅达认为,特许经营合同具有混合性质,即由多种法律要素组成。他强调,这是高等法院的理解。

法官进一步解释说,特许经营协议包括三种类型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者使用品牌的许可、特许人提供技术援助和供应将要销售的商品的义务。因此,它并不构成“做”的义务,而是构成“提供”的义务。

巴西的商业特许经营受 1994 年第 8,955 号法律的监管。根据该标准,“商业特许经营是供应商授予特许经营商使用品牌或专利的权利的制度,与专有或半特许经营权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独家经销”。



法官认为,对该业务征税违反了《国家税法》第 110 条。文章称,“税法不能改变联邦宪法、各州宪法或特区组织法明示或暗示使用的私法的定义、内容和范围、概念和形式”联邦或市政府定义或限制税收权力”。

在诉讼中,圣保罗市政府声称,第 13,701/03 号法律规定了转让特许经营权时征收 ISS 的规定,该法律涉及纳税义务并规范 ISS 的征收。圣保罗公共部被传唤发表意见,决定拒绝该禁令,但赞成授予履行职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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