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86|回复: 0

产品和服务评论的强制性验证内容的情境化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
发表于 2023-12-7 14: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已生效的西班牙消费者保护法改革,所有用作商业支持的产品和服务的评论必须真实可靠,企业网站或在线商务必须注明是否经过验证。10天前。造假行为等同于严重侵犯不正当竞争行为,最高可处以赔偿和罚款1000万欧元。法律修改提出了两个问题:什么是审查以及如何建立符合背景的核查流程。该解决方案可应用于所有国家。 评论必须真实且真实,网站必须解释如何检查和处理 评论本身就是内容策略、模拟内容。品牌之外的某人推荐产品或服务。或者说它的一些特点。或者购买流程、接待或售后协助。 他以第一人称解释了他的个人经历。通过这种叙述,它会影响其他潜在客户,鼓励他们做出购买(或使用)决定。 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定义的情况下,审查就是证言。但多个用户的累积分数(评论)和影响者的文章也是如此。后者的内容将受到未来视听传播普通法的监管,但与评论的方针相同,尽量避免传播误导性信息。 监管方面 《消费者和用户保护普通法》第 20.4 条经过改革,纳入了有关此问题的欧洲指令,通过审查确立了商业实践中企业家的义务: 企业家提供消费者和用户对商品和服务评论的商业行为必须包含以下信息:企业家是否保证所发表的评论是由已经使用或实际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和用户做出的。为此,企业主必须向消费者和用户提供有关评论处理方式的明确信息。 第5点将验证的举证责任交给了商人,第6点则宣布不遵守规定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第 20 条之二规定了侵权网站责任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换句话说,评论的作者有义务是真实的,他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并且要求网站明确说明信息的处理和验证方式。 标准的逻辑应用要求审查附有是否已被验证的指示。 这种强加提出了两个层次的信息,这些信息必须始终显示在评论的内容中。一方面,是否得到验证。另一方面,如果是的话,它被验证了什么以及如何验证。 从逻辑上讲,带有“未经验证”标签的评论对于潜在客户来说没有任何价值。


它可能是在撒谎,也可能是作者是假的。但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对于网站所有者来说,这可能是一种掩饰自己的方式。毕竟,推荐的有效性 仅限于收件人第一次接触该消息。然后,它就失去了所有的交流价值。 有关程序的信息 对于经过验证的评论,该内容应包含指向法律声明部分的链接,其中包含有关验证过程的信息: 捕获。评论的收集方式:自发、受邀请或事先商定补偿(礼物、折扣、参加竞赛或活动的权利、延长保修期等)。以及人格权的转让是如何获得的。 渠道。用于收集声明的工具:售后自动电子邮件、网站上的免费访问表格、通过电子邮件、亲自或通过电话 电报号码数据 提出的明确个人请求、通过产品注册提出请求、会议结束时拍摄视频或使用管理 UGC 的外部平台。 鉴别。提供证词的用户通常扮演什么角色:确定的买家、注册或匿名消费者。 标准:验证审核者表达的信息的方式:假设它是用户,因为所陈述的内容是合理的,因为它的表现是可能的和可再现的,或者简单地,因为它见证了事实并且它是第一手资料。 第三方程序。请注意,该规则并不限制在发行人的公司网站或电子商务上发布评论。这些也可以在社交网络和其他平台上使用。因此,建议保持这些网络页面的最新链接,以表明它们如何处理和验证证词;尽管他们通常仅限于向在其系统中注册的任何用户提供评论,而无需其他验证。 该部分还应包含有关作为内容组件一部分的元素的补充信息(如果使用了这些元素): 证词如何被认定。如果您传输的照片或您在社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图片被使用;是否注明了您的职位、职业和全名;是否添加了您的年龄或您公司的名称;ETC。当然,如果格式是视频,必须强调的是,审稿人授予的肖像权是拥有的。 年表。评论中如何表达其出版日期和所叙述事件(购买、试用或使用)的日期。 此信息的目的是标准化响应评论或推荐的所有内容组件,建立独特且可靠的风格。



内容模型 法律声明中该部分的替代选项可以是一个页面,该页面通过某种类型的顺序或过滤系统对所有已发布的评论进行分组。法律要求的信息可以在推荐列表之前显示。 将验证标准纳入审查本身可以提高其可信度 此页面提供了致谢量的感觉,在评论的上下文暴露是随机的时促进可用性,产生内容组件的可索引性,并且不会中断工作流程。这是自动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处理评论的所有可能选项中,可能只会使用其中之一。但也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同时出现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法律要求的信息可能会显示加密的项目。例如,红色的招募以及自发或邀请选项分别用 1 和 2 标识;和黄色标识,其选项为已识别或匿名买家,也带有 1 和 2。 这样,经过验证的评论可以包含相应的值以及验证信息的链接:带有2的红色盘(通过邀请)和带有1的黄色盘(已识别的买家)。组合的范围为审查提供了更大的可信度。 违规行为、制裁和举报人 在侵权问题上,该法规参考了1 月 10 日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第 3/1991 号法律,该法律在不同的条款中定义了通过审查禁止的商业行为:不识别已委托的有利和商业内容 - 广告 -付费(第 26.1 条)、欺诈性地冒充消费者或用户(第 27.5 条)、未核实评论是否真正对应消费者和用户(第 27.7 条)或包含或委托第三方操纵和捏造虚假评论,或出于促销目的的社会批准(第 27.8 条)。 任何感到受到伤害的人都有权对该涉嫌欺诈内容的发布者提起诉讼,尽管法律允许检察官办公室、公共管理部门、专业和消费者协会也对该网站提起法律诉讼。 尽管这些不是犯罪,但很可能与审查中衍生的其他活动存在犯罪联系。可能存在先前的犯罪(例如冒充)或后续的犯罪(市场操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制裁只是最轻微的。 为了建立这些规定,适用了《竞争保护法》,该法将审查禁止的做法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罚款最高可达公司全球营业额的 5% 或 50 万至 1000 万欧元之间的金额(第 63 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Discuz! X

GMT+8, 2024-9-21 15:44 , Processed in 0.07209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